庭审法官善于成功庭审的标准是:应当正确适用程序法,做到程序公正;应当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庭审指挥、驾驭能力;应当具有良好的法庭形象;应当通过庭审查明案件事实和证据,正确适用实体法,正确作出裁判。在这些标准当中,似可再作大致区分。传统型成功庭审的标准是,只要审判程序大的方面不违法、实体公正应当更为重要。现代型成功庭审的标准是,程序公正比较重要尤其是强调法官驾驭、指挥庭审能力和法官的庭审形象,并认为程序公正改期导致实体公正。折衷型成功庭审的标准是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有机结合。如果我们从审判程序本身的微观角度出发,联系诉讼程序的价值,还会发现法庭审判具有以下作用:
(一)庭审具有确保程序公正的作用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主要内容。从审判角度而言,所谓程序公正是指法官在审判过程中正确适用审判程序法,坚持确保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有效参与和法官中立裁断原则,并使裁判结果从法庭审判过程中及时、合理地产生的一种合理状态。
(二)庭审具有确保实体公正的作用
所谓实体公正,是指法院所作的裁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实体法公平、正确,当事人的实体权益得到了合理保障的一种状态。但总体而言,公开、科学的法庭审判活动比秘密、反科学审判更有可能产生公正的裁判结果,并使裁判结果符合法定性和权威性的要求,使实体法中抽象的权利义务在现实生活中得到最终实现,因而,法庭审判有利于保障实体公正的实现。
(三)庭审具有确保形式公正与法官形象公正的作用
所谓形式公正,是指实体法所确立的规则得以公平适用,其基本要求是“对相同的情况予以相同对待”。同时,干扰独立审判的一些不合理现象也将被有效排除,司法裁判结果由于形式公正的实现而得到保持较强的公信度。
(四)庭审具有引导社会公众遵纪守法教育社会公众规范自己行为,体现社会主流观念,维护社会有序发展的作用
在公开审判中,法官通过审判活动支持、鼓励合法行为,制裁、抵制非法行为,一方面可以体现法律中人民群众的善恶是非观念以及社会主流观念,使人民群众的集体意志得以实现,另一方面可以使不知法者熟悉、了解法律规定,预测种种行为的法律后果。
(五)庭审具有经济效益的作用
由于现代庭审贯彻了直接言词原则与程序自治、程序及时标准,在实践中还推行当庭宣判与提高简易审判程序适用率的技术性规则,因而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北安法院 杨亚新
关于印发201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的通知
财政部
关于印发201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的通知
财库[2011]147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2011年度全国部门决算编审工作即将展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培训,严格审核,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现将部门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印发你们,并对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应认真学习掌握201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要求,对细化财政拨款支出明细、原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等变动内容进行重点培训和审核,保证决算数据质量。
二、中央部门应于2012年3月20日前,将部门决算汇总表(分科目打印至项级科目)、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以及电子介质数据(含汇总及全部分户分科目数据,并将一级预算单位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附在决算软件的“上报文档”中)一并报送财政部部门预算管理司进行审核,并按照部门预算管理司审核意见进行决算调整。此后,中央部门应按照决算会审通知,携带调整后的部门决算数据和相关材料、部门预算管理司审核情况记录表参加财政部国库司组织的部门决算会审。
省级财政部门应于2012年4月20日前完成部门决算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按照决算会审通知,携带部门决算汇总表(分科目打印至类级科目)、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以及电子介质数据(含汇总及全部分户分科目数据,并将省级财政部门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附在决算软件的“上报文档”中)等材料,参加财政部国库司组织的部门决算会审。各计划单列市除向财政部报送部门决算材料外,还应提前将部门决算及相关材料报送所在省审核汇总,具体报送时间和方式由各省自行确定。省级财政部门报送财政部的部门决算汇总数中应包含计划单列市数据。
财政部国库司组织中央和地方部门决算会审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地区,可参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办法增加相关补充资料表,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1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http://gks.mof.gov.cn/zhengfuxinxi/guizhangzhidu/201111/P020111115344063936347.xls
2.201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http://gks.mof.gov.cn/zhengfuxinxi/guizhangzhidu/201111/P020111115344064516448.doc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